法律分析:房主去世了(如果房主是老公)妻子想賣房,是不能單獨過戶的。因為房產是夫妻二人共有房產的,意外房主去世,妻想單獨過戶,這是不合法律規定的。
因為房產夫妻是一人一半的,房主死亡,他那一半產權在無遺囑前提下,應由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其父母、子女、配偶)三方共同繼承。
如果需要獨自獲得過戶產權的話,需要有繼承權三方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必須要簽訂繼承的協議,得到公證書以后,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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