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婚前的房屋應屬于其個人財產,繼承時不需要先將一半分出給配偶,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確定的繼承人和繼承方式進行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均等繼承,如果繼承人中存在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可以對其適當照顧。
一、夫妻一方死亡,房子歸誰?
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的內容分配該房子,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如果房子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死亡,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房子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只能與其他繼承人按照繼承的順序進行繼承。
二、民法典老公去世了遺產誰繼承
老公去世了遺產應該按照以下規定繼承:1、老公去世后的遺產要先將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來給配偶所有,其余的為可繼承遺產;2、老公去世如果立有遺囑,先按照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3、法定第一繼承順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這三者都能夠繼承老公留下的遺產。
三、丈夫去世遺產要怎么分配
一、丈夫去世遺產分配方式:
1、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分配,沒遺囑的按法定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份額一般應均等;
3、丈夫死了遺產需要通過合法的繼承方式進行分配。在我國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贈;
4、如果沒有遺囑、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分配規則為:
(1)首先將丈夫的遺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
(2)其次丈夫的遺產由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還在世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共同繼承 ;如果沒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才按第二順序繼承,即兄弟姐妹進行繼承;在遺產分配時,對于老人、未成年子女、無生活來源或生活困難的繼承人、生前對丈夫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可以多分。
二、什么是遺產保管人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爭搶?!睆纳鲜龇梢幎芍?,遺產保管人是在被繼承人去世時存有遺產,依法應當對該遺產承擔保管責任的人。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確定遺產保管人具有以下特征:
1、被繼承人去世時存有遺產的人,都是遺產保管人;
2、妥善保管遺產是遺產保管人的法定義務;
3、遺產保管人對于遺產的權利限于保管,沒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
4、遺產保管人對于遺產的保管期止于該遺產移交至合法權利人。
三、遺產保管人侵吞遺產怎么辦
1、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所謂存有遺產的人,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實際控制遺產的人。存有遺產而且負責保管的人稱為遺產保管人。遺產保管人既可以是繼承人,也可以是執行人,還可以是其他人。
2、遺產保管人應對遺產妥善保管,非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不得使用、處分遺產。保管人不稱職的,可經繼承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而更換。保管遺產所花的費用,最后從遺產的價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損壞遺產的,繼承人、被繼承人生前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返回或賠償損失。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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