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請求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雙方當事人按承擔責任的比例負擔。
2.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負擔。
3.撤訴案件,由原告負擔,但減半收??;駁回起訴的案件,由原告負擔。
4.申請執行費和執行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
一、上法院起訴離婚要錢嗎
訴訟離婚法院會收取訴訟費,離婚如果不涉及財產分割,一般每件50元-300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超過20萬的部分收0.5%。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第三十三條規定,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于離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另外,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可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受理費。
二、被告敗訴不給訴訟費如何辦
敗訴方不交訴訟費法院可以進行強制執行。訴訟費用具體由誰負擔,要待案件審理結束后,根據審理情況決定:①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②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③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他們的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④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⑤由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⑥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二審調解結案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法院決定。⑦離婚案件的訴訟費負擔,不能簡單地按勝訴、敗訴確定費用負擔,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負擔辦法。⑧如原告勝訴,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由法院責成被告負責償付。⑨作為當事人的公民,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減、免交,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三、離婚訴訟律師費
1.離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納50元到300元。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3.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4.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5.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于離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另外,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可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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