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安費包含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費用等。
建筑安裝工程費按照費用構成要素劃分:由人工費、材料、包含工程設備,下同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組成。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由分部分項費用、措施項目費用、其它項目費用、規費和稅金組成,根據建標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規定。
工程建安費包含的費用如下:
1、建筑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2、為適應建筑安裝工程招標投標競爭定價的需要,將原其他直接費和臨時設施費以及原直接費中屬工程非實體消耗費用合并為措施費。措施費可根據專業和地區的情況自行補充;
3、將原其他直接費項下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檢驗試驗費列入材料費;
4、將原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財務費和其他費用合并為間接費。根據國家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有關要求,在規費中列出社會保障相關費用;
5、原計劃利潤改為利潤。
施工機械使用費:以施工機械臺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機械臺班單價表示,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的費用;
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規定的大修理間隔臺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的費用。包括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替換設備與隨機配備工具附具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中日常保養所需潤滑與擦拭的材料費用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大型機械除外)在現場進行安裝與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
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架線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運轉作業中所消耗的各種燃料及水、電等;
7、稅費: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及年檢費等。
綜上所述,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由分部分項費用、措施項目費用、其它項目費用、規費和稅金組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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