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贍養后媽不是一定觸犯法律的。如果繼子女不受繼母撫養教育的,雙方之間即不存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不存在贍養關系。若存在撫養教育關系的,則繼子女具有贍養繼母的法定義務,如果不履行,則會觸犯法律。
一、繼子女對繼父親有贍養義務嗎
根據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之間的關系只是一種親緣關系,是由生父(母親)和繼母(父親)的婚姻關系引起的。繼子女很小的時候可能不和繼父母一起生活,所以不存在被撫養的關系。那么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繼子女沒有義務贍養繼父繼母。關鍵是法律規定,只有形成贍養關系的繼子女才有贍養義務。成年子女與繼父母的贍養、繼承關系與法律關系、社會公德是同一關系,也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二、繼母對子女也有扶養義務嗎?
子女和繼母形成撫養關系的,在繼母年老時,子女是具有贍養義務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三、離婚后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會解除嗎
離婚后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并不當然解除。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是法律擬制關系,源于生父母與繼父母的婚姻關系,但決定于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共同生活。具體情形如下:對于相互之間沒有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由于本身無法律上的權利義務,當生父(母)與繼母(父)婚姻關系解除時,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姻親關系自然也解除。
對于相互之間已經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則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若離婚時,繼父母不同意繼續撫養未成年繼子女,則由生父母撫養,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解除;若離婚時,繼子女已成年并能獨立生活,則對年老、生活困難的繼父母仍應承擔贍養義務。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并不因為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而解除。繼承權作為雙方權利的一種,若雙方的權利義務消滅,則繼承權也隨之消滅。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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