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法》規定,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否必須備案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許可人應當在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將以下文件報送商標局備案:
(1)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共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原件;
(2)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共同簽署的《商標許可合同備案表》;
(3)《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4)被許可人的《營業執照》或副本復印件商標許可備案怎么辦理
1、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商標注冊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1)準備申請書件
(2)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3)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4)在交費窗口繳納備案規費
(5)收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
(5)收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商標使用許可條件是什么
1、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是注冊商標。商標依法注冊是依法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合法途徑,因此,只有注冊商標才存在被許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注冊商標沒有商標專用權,不受商標法律保護,不需建立商標的使用許可關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擔法律意義的商標侵權責任(未注冊的馳名商標除外)。
2、商標許可人依法享有商標專用權?!渡虡朔ā芬幎?,商標注冊人才可以作為許可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其他人不能假借注冊人名義或者受注冊人委托,充當商標法律意義上的許可人。
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標的是商標專用權,該商標專用權范圍僅以被核準注冊的商標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范圍,其標的不受法律保護,已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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