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合同無效后,根據民法典規定,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按實際損失賠償;小產權房不可轉讓,但可在集體內部轉讓或置換;買方可要求返還房款并要求利息賠償;如賣方拒絕賠償,買方可起訴維權,法院將根據民法典規定處理。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小產權房合同無效后如何賠償
民法典規定,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后,如果是一方過錯造成的,由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一般按實際造成損失賠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買到小產權房后可以轉讓嗎
按規定,小產權房不可以進行轉讓。
因為小產權房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商品房,買到小產權房后,房屋只具備小產權房的使用功能,而不具備轉讓的功能。
不過,小產權房在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所以可以在集體內部轉讓、置換。
當然,買到小產權房后又無法轉讓給其他人,買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因為小產權房買賣簽訂的合同無效,買方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房款,并要求支付相應的利息;
2、如果賣方故意隱瞞小產權房性質,導致買方遭受經濟損失的,買方可以主張損失賠償。
而有些賣方以為買賣合同無效后,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所以會拒絕支付賠償。
那么,買方可以在必要時按照以下步驟起訴維權:
1、先準備一份起訴狀,寫明要求對方返還房款、利息損失以及其他賠償;
2、去對方所在地法院,按照法院管轄規定,一般遵守“原告就被告”規定,所以必須到對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3、法院依法受理立案,審查后符合受理條件的,就會被依法立案,接著原告按受理通知書等待。
4、準時出庭參加訴訟,按規定,法院通知開庭時間后,原告無不正當理由拒絕出庭的,可能會被撤訴處理。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據《民法典》規定,簽訂的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的,出賣房屋的一方要返還購房款,如果是銷售方造成合同無效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結語
根據《民法典》規定,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后,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但不得超過預見到的損失。小產權房不具備轉讓功能,但可以在集體內部轉讓、置換。買方可以要求返還房款、利息損失,并主張損失賠償。若賣方拒絕支付賠償,買方可通過起訴維權來解決糾紛。根據法律規定,對于無效的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應依法返還房款或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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