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是否明知是贓物,不明知的,不是犯罪。 第一時間委托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 刑事辯護律師 處理。刑事辯護是一個過程,是一個以刑事證據審查、判斷與運用為核心的具體工作的逐步展開過程。
《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