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規定,網約車只能通過平臺接單,不能線下巡游攬客。王師傅因未按規定的經營類型從事服務,被處以300元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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