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第二天就簽合同正常。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且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試用期。
不給勞動者法工資怎么辦
不發給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是這樣規定的:
試用期應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約定,不得由用人單位一方強行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入職多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簽訂的入職協議是否視為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 該內容由 蔣小松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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