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賬戶余額計算
1、如果購買的是限價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首套房,貸款的額度不能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20倍,賬戶余額低于2萬元的,將按2萬元計算。
2、若購買的是第二套住房或公有現住房,又或者用公積金貸款資金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
二、根據房子的價格計算
1、貸款額度不高于房子總價的8成,這個額度主要針對的是購買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
2、貸款額度不高于房子總價的7成,用于購置第二套或他符合購房條件的自有住房、公有現住房以及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意:如果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貸款額度應不高于房子總價與房子補償金的差價。
三、根據借款人的經濟能力計算
1、借款人為單身狀態,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額度=[(借款人全部月收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40%-借款人現有貸款月供]×貸款期限
2、借款人已婚,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額度=[(夫妻雙方全部月收入+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40%-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供]×貸款期限
注:貸款期限按月計算
四、根據貸款高限額計算
關于貸款高限額各地的規定都有所差異,購房者可查詢各地住房公積金官網。
一、上海最新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下:
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個人為50萬,如果有補充公積金,則家庭公積金最高度上調至120萬,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則上調至60萬。
如果是第二套房,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則為80萬元,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則只有40萬元。如果有補充公積金,則家庭和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為100萬元和50萬元。
確定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四要素: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金額的倍數(公積金賬戶余額的30倍、補充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確定的貸款額度。
2、不高于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于家庭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40%*12個月*貸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貸款額度。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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