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交通設施罪既遂的量刑為:犯此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法律分析
破壞交通設施罪既遂的量刑為:犯此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法律依據
《中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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