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后的處理: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依《民法典》規定解決合同糾紛爭議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決合同無效或者合同被撤銷,會產生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行政處罰三種法律后果。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盡管與他人訂立了合同,但合同從訂立時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債權申報期間公司簽訂的合同效力如何
清算中的公司,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如果交易相對人與清算中的公司簽訂合同或者進行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已經解散清算,仍與其進行與清算無關的交易活動,雙方因此簽訂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157條的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引發的法律后果有三種:
一是雙方因該交易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二是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
三是因合同無效造成的損失,當事人按照過錯原則分擔。
除非交易相對人為善意,否則對于上述情形中造成的損失,應當由交易相對人和清算中的公司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對于清算中的公司從事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造成的損失,司法實務中亦是堅持由雙方當事人按照各自過錯分擔的觀點。
二、在我國無效合同沒有法律效力嗎
在我國無效合同沒有法律效力,而且自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但是合同無效,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協議有意見簽字能反悔嗎
一般來說,協議書已簽字,通常情況下不能反悔的。因為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但是若訂立的合同存在可撤銷或者存在使得合同無效的要件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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