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和臨時合同有什么區別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01:21:25
一般合同和臨時合同有什么區別
臨時合同與正式合同的區別主要是: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于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正式合同一般適用于與單位直接簽訂固定期限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職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導讀臨時合同與正式合同的區別主要是: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于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正式合同一般適用于與單位直接簽訂固定期限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職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臨時合同與正式合同的區別主要是: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于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正式合同一般適用于與單位直接簽訂固定期限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職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一般合同和臨時合同有什么區別
臨時合同與正式合同的區別主要是: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于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正式合同一般適用于與單位直接簽訂固定期限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職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