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所涉及受益人
(1)知識權利人知識產權權利人如果希望在進出境環節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障境外市場不被假冒等侵權貨物沖擊,增加對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知識的掌握,可以有效利用這一法律武器。
(2)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了解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案件處理以及相關權利義務等情況,可以避免進出口貨物侵權而被處以行政處罰,也可以在部分權利人不當行使權利時,利用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利保障自己的利益。
(3)外貿代理企業目前由于外貿體制的原因,外貿代理情況較為普遍,代理他人進出口貨物的企業。更加應當具備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意識和常識,否則,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代理他人進出口貨物的企業是海關代理的相對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為境外客戶加工生產各種產品的加工企業加工企業一定要增強知識產權邊境保護的意識和相關知識的了解,在接受境外訂單時不妨多考慮一下知識產權的問題。從海關執法實踐看,查處的出口侵權貨物案件中,有不少是國內的加工企業按照國外客戶的指定品牌要求而生產侵權產品的,在這種貿易中,境內企業只能得到數額較小的加工費用,一旦被海關查扣后,面臨的將是被沒收全部貨物,血本無歸。
(5)知識產權專業代理人和專業報關人企業對于知識產權專業代理人和專業報關人企業而言,了解海關保護的相關程序和已在海關備案的知識產權情況等信息,對于擴展業務、為客戶提供更好的咨詢和服務也是有所幫助的。
二、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模式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指海關依法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出口的措施。在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被稱為知識產權的邊境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我國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應當是與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此外,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和《世界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國海關也應當對奧林匹克標志和世界博覽會標志實施保護。中國海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可以劃分為“依申請保護”和“依職權保護”兩種模式:依申請保護,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時,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
第十二、十三和十四條的規定向海關提出采取保護措施的申請,由海關對侵權嫌疑貨物實施扣留的措施。由于海關對依申請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不進行調查,知識產權權利人需要就有關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所以依申請保護也被稱作海關對知識產權的“被動保護”模式。依職權保護,是指海關在監管過程中發現進出口貨物有侵犯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的嫌疑時,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主動中止貨物的通關程序并通知有關知識產權權利人,并根據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申請對侵權嫌疑貨物實施扣留的措施。由于海關依職權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屬于主動采取制止侵權貨物進出口,而且海關還有權對貨物的侵權狀況進行調查和對有關當事人進行處罰,所以依職權保護也被稱作海關對知識產權的“主動保護”模式。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申請采取依職權保護措施前,應當按照《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將其知識產權及其他有關情況向海關總署進行備案。受理知識產權備案申請的部門是: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知識產權保護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所涉及受益人包括知識權利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外貿代理企業、為境外客戶加工生產各種產品的加工企業等。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