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產權罪名構成要件怎么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法律法規等的規定,侵犯知識產權的構成要件如下:
1.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的,過失不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
2.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犯罪客體是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權益。其中的權主要指權利,包括國家權利、法人等單位權利與公民個人的權利,其中的益指利益。包括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個人利益,包括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
二、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定義
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侵犯知識產權怎么判刑?
根據我國《知識產權法》及其有關的規定,侵犯知識產權的不一定會被判刑,要綜合考慮很多因素。比如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總的量刑范圍是七年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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