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程序是: 一、雙方簽署一份 房產贈與 確認協議書,約定將該房產贈與子女。 二、父母和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簽訂關于房產贈與的書面合同。 三、子女即被贈與人憑 房屋所有權 證、贈與確認協議書,去繳納 契稅 ,領取契證。 四、辦理公證。 五、產權變更登記。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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