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合同期限:以前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對于這三種工作崗位并沒有明晰的定義。有些企業就鉆了空子,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新《勞動合同法》對這三種崗位做了明確的規定,勞動部門在對勞務派遣進行認定時也就有了明確的依據:“臨時性崗位”以時間為節點,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工作崗位;“輔助性”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崗位“則是因員工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段時間內,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不存在臨時工合同。目前法律范圍定義三種用工合同,一固定期限,二不固定期限,三以完成一定任務的合同。半年合同到期后續簽是很正常的要求,當然你們雙方約定半年一簽的也可以,連續到第三份合同你可以提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
臨時用工合同期限是多久
1、有的臨時工是有固定期限的,有點臨時工是沒有固定期限的。2、有固定期限的臨時工最長為六個月,一般情況下臨時工的工資,應根據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進行報酬的支付。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臨時用工最長合同期限是多久
1、臨時用工最長合同期限為6個月,具體的是多久,由企業用人單位與臨時工自愿簽訂,但是到期后可以續簽。2、臨時性崗位以時間為節點,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工作崗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臨時工合同期限可以簽訂三年嗎
臨時工合同期限,一般不可以簽訂三年。因為臨時工合同是雙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的合同,但是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可以約定三年的勞動期限。
臨時用工合同時間是多久
臨時用工合同時間是六個月以下。訂立臨時用工合同可以寫明:雙方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乙方的權利與義務、臨時用工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等條款。
臨時用工合同時間是多久
臨時用工合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臨時性用工協議可以當合同?真相:可以解析: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于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臨時工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名詞,《勞動法》實施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在用人單位中,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臨時工和合同工有什么不同?1、合同工一般是單位招用的正式的員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相應的給其繳納一定的保險,支付工資,發放福利。2、臨時工以完成某項工作為要求,招用的時間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有時候也會簽訂一個用工合同,但這個與勞動合同是不一樣的。 該內容由 龔迅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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