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要簽合同。不論什么形式的用工,只要與勞動者形成用工關系,就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在法律意義上,沒有臨時工這個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都是勞動工,雙方必須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明確工資待遇、工作年限等。
臨時工需不需要簽訂合同
1、臨時工在勞動法中的名稱為非全日制工作人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因此,臨時工并不一定需要訂立書面合同,不訂立書面合同的,口頭協議必須要有。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臨時工沒有簽訂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臨時工即使沒有簽訂合同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臨時工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臨時工可簽訂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如將某項工作做完,勞動合同即結束,至于你做一天,還是做一月,在合同中可以約定,最多不超過多少天等等。如果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責任。
臨時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臨時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發生勞務關系,勞務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勞務合同。勞務合同可以對勞動時間、勞動報酬、雙方責任義務等進行簡單約定,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臨時工沒有簽訂合同工傷如何賠償
臨時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受傷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工傷,不能主張工傷賠償,但可以以雙方之間有口頭的勞務合同為由向雇主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問: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包括哪些?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該內容由 崔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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