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子被撞壞后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所有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車輛出事故后,不要移動車輛,應該先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派定損人員前來定損,根據定損結果進行賠償。
(二)賠償項目:
包括被保險車輛由于保險責任事故造成損壞而產生的修理費用,以及您對車輛采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險車輛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況下拖運費。
在搶救過程中使用他人(非專業消防單位)的消防設備所消耗的合理費用因搶救而損壞他人財產,應該由被保險人承擔的部分。
非雇傭拖車在拖運途中發生意外事故,導致保險車輛損失擴大的部分 )及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三)賠償額度:
保險公司會根據您在事故中所負責任的大小,賠償所有應賠償總金額的80%-95%(其余部分為保險條款規定的免于賠償部分)。被保險人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賠償80%,負主要責任的賠償85%,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的賠償90%,被保險人負次要責任的賠償95%。
兩車刮擦屬于雙方事故,需報警處理,交警到場會開出責任認定書。然后依責任認定書,再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如只有一方全責,只需全責方報案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查勘員到現場查勘拍照定損,依實際損失賠償維修所有維修費用。
1、小刮擦維修費用沒有超過2000元,用交強險就可以賠償。
2、如果維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動用車損險或三者險賠償。
事故報案: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或打110報警,根據保險人的資料進行事故的后續處理;
事故查勘:由保險公司查勘員協助保險人對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查勘;
損失確定:與保險人、修理廠或相關單位對事故損失的方位、項目、金額一起協商確定;
索賠申請:根據案件損失類型,收集索賠所需材料,提交保險人辦理索賠;
賠款領?。簣箐N人對事故及索賠材料進行核實后,按保險合同賠償被保險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八條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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