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協議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1、準備相關證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2、準備相關材料: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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