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有:
1、夫妻雙方已經依法登記結婚或構成事實婚姻;
2、雙方自愿訂立書面離婚協議;
3、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4、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
5、雙方親自領取離婚證。
一、丈夫出軌要如何離婚
丈夫出軌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1、即夫妻之間可以對離婚等事宜達成協商的,可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并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
2、若夫妻雙方無法就離婚達成協商的,或存在其他不能協議離婚的情形,可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調解無效,認定雙方感情破裂的,應準予離婚。
辦理協議離婚的具體步驟是:
1、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2、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3、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4、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離婚協議書原件能在網上下載嗎
網上下載的離婚協議書是可以使用的。且只要協議的內容是雙方自愿訂立的,經雙方領取離婚證后,就依法生效。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
三、民法如何解除夫妻關系
解除夫妻關系的規定如下:父親雙方依法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即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三十天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若無法協議離婚,可提起訴訟,法院應先調解,調解無效,確認感情破裂的,應準予離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