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治療費用一般是由公司出面辦理報銷手續,公司拖延不辦理或協商不成,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或到公司所在地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實施細則》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范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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