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后檢察院會怎么做
犯罪嫌疑人簽了認罪認罰書的案件移送至法院,人民法院立案后,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檢察院到底會不會認罪認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檢察院認罪認罰的,如果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會提起公訴。
檢察院認罪認罰還會起訴嗎
會,認罪認罰只是從寬處理,不是不予起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檢察院認罪認罰的,如果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會提起公訴?!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并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檢察院不起訴又讓簽認罪認罰,檢察院不起訴還會簽認罪認罰么
檢察院不起訴又讓簽認罪認罰書是合法的,對于不起訴的案件,也是需要對違法行為進行認定的。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書后,人民法院一般會依據檢察院的量刑意見進行判處,但影響量刑的因素有很多,具體怎樣判處依據實際案情而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
檢察院傳喚認罪認罰意味著什么?
法律分析:檢察院認罪認罰的手續就是認罪認罰具結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量刑建議,簽署具結書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具結書。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應當在起訴書中寫明被告人認罪認罰情況,提出量刑建議,并同時移送被告人的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對未成年人認罪認罰有異議的;(三)其他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該內容由 袁瑞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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