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八十萬無力償還以后是一個坎。
它最關鍵的進行點就是債務人還不起錢的協商時候你讓不讓他繼續還,你可以選擇讓他東山再起。
但是如果你覺得他還不起,你就讓
他一起背黑鍋,承擔你們本來承擔的方式債務,你也不會有任何利益。
而如果這個時候債務人不肯還錢,你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的處理情況下為了讓他承擔債務,最后或
許得不償失。
所以,這需要你用你的的話智慧去權衡你選擇的逾期正確性和風險。能賴就讓它賴下去,拖的坐牢越久越容易破解,等債務清清楚楚的能力時候問你個問
題你就知道該怎么選擇了 該內容由 程濟春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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