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對方拒絕賠償,首先可以到交通部門,讓交警出面調解,若對方還是拒絕調解,可以拿上事故責任認定書、治療所花費的所有發票單據去法院起訴,對方有保險的,可以連保險公司一起作為共同被告起訴。若是在治療過程中沒錢救治,可以先起訴申請先予執行或者申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另外,目前很多律師事務所在處理交通事故的案件中,會有先墊付后收費的服務方式,所以也可以向提供該服務的律所詢問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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