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性無能的,是否離婚,由夫妻雙方自己協商處理的。我國規定的是婚姻自由的,男女雙方可以選擇結婚,在結婚后,還可以選擇離婚的,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只能由男女雙方自己考慮的。老公性無能的,不屬于法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是否離婚,法律不作出規定,由男女雙方親自協商處理的。
一、民法典規定的協議離婚需具備的條件包括什么
協議離婚需具備的條件主要為男女雙方自己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由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我國婚姻家庭制度保護什么的合法權益?
婚姻自由。是指男女雙方有依法締結或解除婚姻關系,不受對方強迫或他人干涉的自由?;橐鲎杂砂ńY婚自由和離婚自由這兩個方面的內容。結婚自由,即結婚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強迫他方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離婚自由,即男女任何一方基于夫妻感情破裂而提出解除婚姻關系的請求,均受到法律的保護。
三、民法典對婚姻自主權是怎么規定的
民法典對婚姻自主權的規定:
1、結婚的自由,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2、離婚的自由,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可以自由的選擇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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