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1、就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及獨生子女補貼等相關的政策;2、獨生子女證,是領取每月的獨生子女費(孩子14周歲之前),以及享受獨生子女補貼(生育獨生子女的父母,在60周歲后,每年享受一定的補貼)的法定依據。二、獨生子女證制度:1、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2、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后,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臺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條 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h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