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房屋抵押貸款屬于消費貸款的一種,是消費抵押貸款,這種貸款的用途銀行是做了一些要求的,例如裝修、旅游、教育、結婚、買車等,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將貸款用來買房的話,目前來說一般是不允許的。這也是為了阻止炒房者利用空當來貸款炒房,另一方面也是為是樓市調控政策的需要。
其實,抵押消費貸款能用在大多數普通消費用途上,比如買車、裝修、旅游、留學等等。大家與其想把抵押貸款用于首付,不如先將裝修資金用在首付上,然后將抵押貸款的錢用來裝修。
據了解,用房屋來作抵押貸款后,銀行會發一張不能取現、只能用于指定用途的銀行卡,卡里面的資金不能用來買房。一般來說,客戶購房時資金會進入開發商受監管的賬戶,客戶拿這張卡來買房,是行不通的。
如今,銀行對貸款的用途監管很嚴,借款人不能將貸款用于銀行禁止的用途,否則,一經銀行發現,將有權將貸款收回,到時借款人得不償失。
較后,小貸公司的房屋抵押貸款通常對資金的用途管控得沒有那么嚴,一般只需要在申貸時填上真實用途即可,但是這也不表示借款人可以將貸款用來買房,一旦被貸款機構發現借款人亂用貸款,貸款機構會要求立即收回貸款,或者采取法律手段,大家需要注意。
一、抵押貸款房屋需要什么
(一)《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房產抵押合同原件;
(三)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四)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時);
(五)房產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登記部門提供);
(六)結婚證或離婚證等。
個人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向自然人發放的貸款。
《民法典》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房屋抵押貸款流程
根據《民法典》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子抵押貸款流程如下:
(一)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首付款、貸款和尾款的金額;
(二)購房人及配偶當面向銀行申請貸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場確認;
(三)銀行對貸款申請進行調查、審批;
(四)購房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及擔保合同;
(五)售房人將房屋產權過戶給購房人,售房人向購房人取得首付款;
(六)購房人與銀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為購房人提供階段性擔保);
(七)銀行向售房人賬戶發放貸款;
(八)買賣雙方辦理房屋物業結清,售房人向購房人取得尾款;
(九)購房人收房,按月還款(階段性擔保情況下,購房人與銀行補辦房產抵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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