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親欠債黑名單一般不會連累子女。但如果父親欠債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的,法院可能會限制父親的高消費,并對子女的升學等會有影響。此外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財產,需要在繼承財產范圍內償還父母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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