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并提出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可以采取協商形式解決處理,如果無法協商一致時,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進行分割,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并且無過錯方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家暴離婚財產的分割形式如下:
1、如果夫妻離婚是因一方實施重婚、家庭暴力等行為導致的,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過錯一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在離婚時,有過錯的一方應對受害方的損害予以賠償。離婚損害賠償的目的在于對權利的救濟,具有填補損害、撫慰精神、懲罰過錯方的功能;
3、損害賠償的金額,法院會根據過錯方的行為對無過錯方造成的傷害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酌情確定。
法律依據:
家暴離婚有兩種形式:
1、協議離婚,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能夠達成離婚協議,那么就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2、訴訟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有爭議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一個重要條件。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