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私人之間進行借貸活動,借款人提供房產抵押,如果辦理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設立,抵押行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抵押財產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一、有抵押的房屋可以買賣過戶嗎
對于抵押房屋能否過戶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被抵押或查封了的房屋都會在房管部門進行登記,如果該房屋已正式抵押備案登記,在沒有注銷抵押權的情況下,該房屋不可以過戶交易的。如果出賣方房產證抵押在銀行,說明業主還欠銀行貸款。如果想要順利過戶,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買方和賣方協商到銀行,向銀行出具雙方關于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經銀行核查;另一種方法,是聯系擔保公司擔保,把余款付清,取回房產證,再進行房產證過戶。所以,買方在購買房屋時,一定要注意查看該房屋上面是否具有抵押權負擔,不能只考慮眼前利益而忽視房屋過戶的風險,需要警惕少數人惡意轉移房屋所有權,放高利貸的違法行為。當房屋抵押權注銷了之后,三個工作日內即能出證,清潔產證經歸檔一個工作日后,然后就可以進行過戶變更登記。
二、房產證抵押給個人需要注意些什么
房產部門人士指出,隨著市民經濟活動日益頻繁,用房屋產權證進行抵押的情況越來越多,制作假產權證的事件也隨之增多。所以,市民在遇到有人用房屋產權證向自己借錢的時候,一定要事先到房產部門查閱房產檔案。
廣大群眾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不要輕易泄露個人的重要信息,以防遭人盜用和“克隆”;有借款給別人時時,應不為高額利潤所誘惑,更不能單憑房屋產權證明和嫌疑人一面之詞就輕易簽訂借款合同,要按照房產證上的地址,登門了解房主的情況,同時要核實房產證的真假以及借款人是否為房地產權利人;銀行信貸人員應加強貸前調查,尤其要對貸款人的真實身份進行嚴格審查,不僅核對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證等項目,還要核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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