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財產成為遺產如何繼承
1、婚前財產成為遺產后,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有有遺贈的,按照遺贈繼承,沒有遺囑,也沒遺贈的,按照法定順序繼承,即配偶、子女、父母按照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照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如何理解婚前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是屬于婚前個人的財產,那么是可以用個人來進行支配。并且對這一部分的資產,即使是結婚之后也不會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如果發生一些死亡的情況,要想繼承的話,可以按照法定繼承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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