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沒經過本人同意就拍照不一定違法,這里的未經允許拍攝別人包含大家無意間的拍攝,也就是說不管是公民真的在拍他人、或者是公民在拍自己的時候不經意地把別人也拍進去了,這些都是未經別人允許的范疇。此種不經意的行為一般不違法。
2、對于特意拍攝的行為,若是在拍攝之后,并沒有擅自使用照片,諸如沒有拍照后發朋友圈或者在其他地方傳播,也沒有采取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那么也也不會構成侵權。若進行了上述行為,則構成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