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的區別在于出讓是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而劃撥是無償轉讓給行政事業性單位。選擇出讓還是劃撥要根據需求,出讓適用于私人購買商品房,劃撥適用于政府項目。購買劃撥土地需要申請批準并補交出讓金,而出讓土地無此要求。征地拆遷時,劃撥土地不補償,而出讓土地補償土地和附著物。一般商品房土地證是出讓,劃撥土地需在出讓金交付后轉為出讓。
法律分析
那么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有什么區別呢,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哪個好呢?
1、出讓是政府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劃撥一般是針對行政事業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稅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的“劃撥”為“出讓”。
2、劃撥是政府轉讓土地收益的一種方式,簡單點說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沒有給政府錢的就是劃撥,主要用于政府項目,出讓就是開發商必須給錢給政府,政府保證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權。
3、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所有人將土地所有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前者是國家劃撥給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后者是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個人、單位或者集體。
4、要判斷是用于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購買商品房,肯定要出讓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劃撥土地,即使購買了,也不影響使用權。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哪個好?
要比較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哪個好,不能籠統的來說,因為兩者各自有各自的優點,相對比較來看,如果要選擇則要看購買者自身的需求:
1、如果劃撥的要轉讓,需要劃撥土地的使用人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批準,獲得批準后,受讓人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將土地性質變為出讓性質的,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否則,買賣國有劃撥土地不能辦理過戶,那么你的權利就得不到保障,出讓土地就不需要。
2、如果征地拆遷,劃撥土地是不補償的,但土地上的附著物會有相應的補償,出讓土地就不一樣了,土地和附著物都有補償。
3、一般商品房土地證都是出讓。劃撥是土地出讓政策之前的用地,很多都是免費劃撥,不能抵押,有些交了出讓金之后就變為出讓,就可以轉讓。
結語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各有優勢,選擇取決于購買者需求。劃撥土地需經政府批準并支付出讓金,方可辦理過戶手續,確保權益得到保障。征地拆遷時,劃撥土地不補償,但附著物有相應補償;出讓土地則包括土地和附著物的補償。商品房土地證通常為出讓土地,而劃撥土地多為免費劃撥,不能抵押。因此,根據具體需求選擇適合的土地性質更為關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產開發用地 第一節 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應當全部上繳財政,列入預算,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上繳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產開發用地 第一節 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產開發用地 第一節 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由國務院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