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轉租需要交房租。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并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為房屋轉租。想轉租房子需要得到房東的書面同意,否則房東有權利不承認轉租合同,而且會涉及到您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
一、在辦理房屋轉租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房屋轉租時,必須訂立轉租合同,而且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也要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出租人同意,并且和承租人簽訂了相應的補充協議,那么轉租期限就可以比原租期長;
3、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房屋被轉租之后應該注意的問題
(1)房屋轉租后,承租人與出租人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是會影響房屋轉租合同的,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房屋轉租期間,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房屋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也應當隨之解除。
房屋轉租期間,承租人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轉租人對承租房屋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但出租人與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被轉租人沒有付租金,承租人也應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盡管房屋已經被轉租出去了,但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必須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果被轉租人沒有付房租,承租人可以向被轉租人追究違約責任。
(3)如果被轉租人損壞了房屋,承租人應當承擔責任。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所以,盡管是被轉租人損壞了房屋,仍然要由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然后再由承租人向被轉租的人索賠。
(4)房屋轉租后增加的租金一般由承租人享有。
如果承租人轉租的租金高于原來的房租,轉租就可以多獲得一部分收益。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這部分收益或者其中一部分收益歸出租人所有,否則承租人就可以獨享轉租帶來的收益了。
參考法條:《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條,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百八十五條。
(5)出租人依法終止合同,轉租合同隨之終止。
如果出租人依法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那么承租人和被轉租人簽訂的轉租合同也隨之終止。
被轉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轉租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出租人也參與了增值租金的分成,那么出租人也應當承擔一部分責任。
二、租客轉租的合同怎么寫
(一)直接在房屋租賃合同寫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房客不得轉租房屋,轉租須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
(二)房屋轉租合法的條件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合法的轉租須符合兩個必要條件:
合法條件一:轉租須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已不屬于正常使用的范疇,必須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
合法條件二:轉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房屋所有權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應由房屋所有權人取得。凡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而轉租的,或謀取租金差價的轉租,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要求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三、小區合租房子是合法的嗎
在現實社會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關于房屋分租的情況比較常見,在司法實踐中,不管承租人轉租或分租,必須取得房東的同意才算合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確實需要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但是必須得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也就是說,承租人是否有權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取決于是否取得房東的同意。即只要取得了房東的同意,承租人轉租或分租是合法的;未征得房東同意擅自轉租房屋的,是不合法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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