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再婚夫妻共同財產的有:
1、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勞動收入購買的財產;
2、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繼承、遺贈、贈與等合法渠道獲得的財產;
3、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從知識產權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4、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入;
5、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債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