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后,雙方經濟狀況、生活條件等發生變化,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變更撫養權的條件包括:一方患病或傷殘無力撫養子女;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隨另一方生活;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法官有自由裁量權來判斷是否變更撫養權。
法律分析
可以的,法院判決后,如果雙方的經濟狀況、生活條件等情況發生變化,是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的。
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于八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八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八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復雜的也是在不斷發展的,對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里,如何變更撫養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結語
根據以上情況,法院判決后,如果雙方的經濟狀況、生活條件等發生變化,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法院將予以支持的情況包括:一方因嚴重疾病或傷殘無法繼續撫養子女;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有虐待行為或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八周歲以上的子女愿意與另一方生活;以及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下,如何變更撫養權將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四條 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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