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簽字的法律責任,應當依據具體簽署的文件內容和性質,以及經理是否取得授權分別判斷:
(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項目(經理)部一般僅是為實施特定項目施工而成立的臨時性及一次性內部組織機構,多從事與項目施工有關的事務性工作,包括收發文函及資料,一般不對外進行經營活動。
(二)在授權委托權限范圍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在不是依法通過審批備案而是由企業或者其項目(經理)部,自行刻制項目(經理)部印章的情況下,關鍵看項目(經理)部的行為是否得到建筑施工企業的明確授權。
借款人和擔保人誰的責任大
借款人和擔保人中,借款人的責任是比擔保人大的。具體而言,貸款后貸款人的責任要比擔保人的責任大,發生貸款人拒絕償還貸款后,其債務雖然會由擔保人承擔,但是擔保人在承擔債務后有向貸款人追償的權利,因此借款人責任更大。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電瓶車追尾電三輪誰的責任大
需要根據責任認定書來劃分,發生交通事故后,律師建議立刻報警,由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劃分責任。
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十九條 負責頒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施工條件的建筑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或者竣工驗收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質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驗收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該部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八十條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因建筑工程質量不合格受到損害的,有權向責任者要求賠償。 該內容由 梁廣宙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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