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 單位和個人承擔比例一樣的,不會出現這么大差距的。 根據《 勞動法 》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 簽訂勞動合同 并購買保險,因此購買 社保 是必須的,屬于強制保險。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 工資 作為交納基數。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準,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 :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 :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 :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 :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 :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 工傷 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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