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同時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因為一方當事人出現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或履行合同主要義務不符合約定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解除的,守約方仍然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一、租房的人不履行合同怎么辦
租房過程中不履行合同的,守約方可以選擇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向守約方支付違約賠償金;守約方拒絕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可以根租賃協議的內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該合同;違約方拒不履行的,守約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開發商違約時該如何處理
開發商違約時處理方式如下:
1、當事人可以和對方先進行協商處理;
2、購房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由開發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賠償金;
3、可以根據房屋買賣合同內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該合同。
一、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如下:
1、有違約行為,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行為即為違約行為;
2、有損害事實,即當事人一方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
3、違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無免責事由,最常見的免責事由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合同糾紛違約的賠償:
1、當事人約定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的,違約方應當根據違約情況支付;
2、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總之,開發商違約時當事人可以先和對方先進行協商處理,購房者也可以選擇解除合同,由開發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賠償金。一般有違約行為,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行為即為違約行為。
三、預期違約能賠嗎
當事人預期違約的,守約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是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因此,只要當事人雙方在合同條款中約定了違約金,那么久可以依據合同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則賠償守約方相應的損失。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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