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再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是:男女雙方基于真實意思表示,依法訂立的婚內財產協議,自雙方均簽字或蓋章時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即對雙方且僅對雙方產生協議約定的法律拘束力?!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院判決后,夫妻共同財產的再分配是否仍然有效
可以。離婚后能再主張財產分配,離婚后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分配,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離婚時一方存在欺詐脅迫,另一方在一年內主張重新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是否有效
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前財產協議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協議,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婚前買房再婚后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再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是否有效
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前財產協議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協議,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睹穹ǖ洹返谝磺Я懔鍡l,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睹穹ǖ洹返谝话偎氖龡l,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夫妻口頭婚前財產協議是否有效
夫妻間口頭婚前財產協議是無效的。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婚前協議不一定需要去公證的。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協議內容不違法、協議由當事人自愿簽訂、雙方當事人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由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后,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而進行公證的,只是對保證協議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予以證明,但是否經過公證,對協議本身的法律效力不會產生影響。如果需要公證的,可以到其中任一方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進行協議公證的,一般收費標準為每件收費50—100元,具體的還要根據當事公證處的收費標準來定。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該內容由 馮瑩瑩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