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再婚,需要簽訂婚前協議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3:51:51
離婚后再婚,需要簽訂婚前協議嗎?
法律分析:離婚后再婚需要簽訂婚前協議以保障雙方財產權益。如果再婚后出現離婚需要財產分割時,雙方的財產分割將會按照婚姻法規定執行,如果沒有簽訂婚前協議,一方可能因此受到經濟損失。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五條:離婚后再婚,應當訂立書面的協議,明確財產的歸屬關系。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三十二條:婚姻自動解除或者宣告無效的,婚姻期間實現的共同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夫妻協議分割。不存在夫妻協議,法院應當根據夫妻雙方的請求和財產狀況,判決合理的財產分割方案。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約定合同的內容,但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導讀法律分析:離婚后再婚需要簽訂婚前協議以保障雙方財產權益。如果再婚后出現離婚需要財產分割時,雙方的財產分割將會按照婚姻法規定執行,如果沒有簽訂婚前協議,一方可能因此受到經濟損失。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五條:離婚后再婚,應當訂立書面的協議,明確財產的歸屬關系。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三十二條:婚姻自動解除或者宣告無效的,婚姻期間實現的共同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夫妻協議分割。不存在夫妻協議,法院應當根據夫妻雙方的請求和財產狀況,判決合理的財產分割方案。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約定合同的內容,但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分析:離婚后再婚需要簽訂婚前協議以保障雙方財產權益。如果再婚后出現離婚需要財產分割時,雙方的財產分割將會按照婚姻法規定執行,如果沒有簽訂婚前協議,一方可能因此受到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五條:離婚后再婚,應當訂立書面的協議,明確財產的歸屬關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三十二條:婚姻自動解除或者宣告無效的,婚姻期間實現的共同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夫妻協議分割;不存在夫妻協議,法院應當根據夫妻雙方的請求和財產狀況,判決合理的財產分割方案。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約定合同的內容,但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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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再婚,需要簽訂婚前協議嗎?
法律分析:離婚后再婚需要簽訂婚前協議以保障雙方財產權益。如果再婚后出現離婚需要財產分割時,雙方的財產分割將會按照婚姻法規定執行,如果沒有簽訂婚前協議,一方可能因此受到經濟損失。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五條:離婚后再婚,應當訂立書面的協議,明確財產的歸屬關系。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三十二條:婚姻自動解除或者宣告無效的,婚姻期間實現的共同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夫妻協議分割。不存在夫妻協議,法院應當根據夫妻雙方的請求和財產狀況,判決合理的財產分割方案。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約定合同的內容,但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