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雙方離婚,孩子撫養權可以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可以對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約定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另一方負擔孩子的撫養費,協議不成的,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其中孩子是已滿8周歲的,在判決時,應當詢問孩子的真實意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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