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代簽,也可以不簽。認定書是對交通事故現場所做的一個現場回顧,認定事故雙方責任的一個結果,這個認定書開出來就已經具有效力了,不需要雙方簽字。雖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一定要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但是一定要簽收,簽收后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在3天內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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