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能異地買房。
1,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辦理時,需要按照必須的規范流程來執行,比方說一次性準備最好貸款所需的審核資料,相關部門應審核其繳存貸款情況,對于未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用證明》。
2,公積金異地貸款還貸期間,繳存職工如住房公積金私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移城市公積金中心。
3,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情況,分為以下三種:全國范圍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指在全國任何一個城市繳納了住房公積金,都可回戶籍所在地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跨省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貸,指在工作地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回戶口所在地去買房;省、區內異地互貸城市,指職工戶籍本來在貸款城市,只是在該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繳存有公積金,回戶籍所在地買房,可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
法律依據:《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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