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讓待崗合法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09:44:14
哺乳期公司讓待崗合法嗎
法律分析:員工請產假之后回來沒有工作崗位,單位安排員工待崗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單位需要每月支付員工工資,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單位不支付員工工資,那么員工可以以拖欠工資的名義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導讀法律分析:員工請產假之后回來沒有工作崗位,單位安排員工待崗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單位需要每月支付員工工資,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單位不支付員工工資,那么員工可以以拖欠工資的名義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法律分析:員工請產假之后回來沒有工作崗位,單位安排員工待崗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單位需要每月支付員工工資,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單位不支付員工工資,那么員工可以以拖欠工資的名義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第四十二條 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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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讓待崗合法嗎
法律分析:員工請產假之后回來沒有工作崗位,單位安排員工待崗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單位需要每月支付員工工資,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單位不支付員工工資,那么員工可以以拖欠工資的名義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