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個人在兩個公司入職可以嗎?
法律并沒有規定,但原則上員工不可以同時在兩家公司任職,但是,同時任職有條件,就是前單位必須同意,后單位必須知曉的情況下才可以。
二、雙重勞動關系的概念
所謂雙重勞動關系,是指一個勞動者具有雙重身份和享有兩個勞動關系。雙重勞動關系或表現為兩個勞動關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現為一個是法定的勞動關系,另一個卻是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雙重勞動關系現象在我國的產生和發展,表現為一個從隱性到顯性的過程。但是雙重勞動關系自身產生和發展的社會動因,卻是我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特殊歷史條件。一旦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健全,雙重勞動關系就面臨著被清理且消亡的歷史要求。
三、怎樣規避風險呢?
(1)要求員工在入職時提交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通過勞動合同聲明、勞動合同約定等方式,要求員工保證其不存在其他勞動關系。
(3)對員工的工作經歷作適當的了解和調查。
四、合法解除雙重勞動關系的情形
(1)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注意這里對工作任務造成的影響必須達到“嚴重”的程度,輕微影響或者沒有影響,用人單位無權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高創人力人力資源專家認為:程度是無法衡量的,建議用人單位通過規章制度對“嚴重影響”做出量化、細化的規定。
(2)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在發現勞動者的其他勞動關系后積極主張權利,包括要求其解除與前單位的勞動關系或者解除現勞動關系。
勞動法中,沒有禁止,一個人在多個公司任職。那么,一個人在兩個公司入職可以嗎?如果要在兩個公司上班,首先要征得第一個公司的同意,并且入職之前,要告知第二家公司情況。若隱瞞的話,容易引起勞動糾紛。員工與第二家公司都需要對原公司,給出經濟賠償。所以,一般員工入職,都會要求提交離職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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