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合同糾紛的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哪個法院有管轄權:
一、如果合同中對于管轄法院有約定的,則由合同中的約定的法院來管轄。
二、如果合同對于管轄法院沒有進行約定的,則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相關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法院管轄權如何確定
發生合同糾紛的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哪個法院有管轄權:一、如果合同中對于管轄法院有約定的,則由合同中的約定的法院來管轄。二、如果合同對于管轄法院沒有進行約定的,則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法院管轄如何確定
合同糾紛法院管轄確定方式是約定優先,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定。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其他規定。
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一)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確定管轄的一般規范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買賣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如果發生糾紛,理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該條規定確定管轄,即被告住所地與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轄權。(二)買賣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范(1)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2)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在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的其他方式變更約定的,以變更后的約定確定合同履行地。當事人未以上述方式變更原約定的,或者變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問題的,仍以原合同的約定確定履行地。(3)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的,且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該規定還明確,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有關購銷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保證合同糾紛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保證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方式是約定優先,若是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管轄法院必須與爭議有實際聯系。
保險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來管轄。 該內容由 李智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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