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3輛。1個駕駛人最多可以同時備案3輛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用戶需綁定多輛非本人機動車,可以到交管業務窗口申請綁定,用戶同時綁定的非本人機動車不超過3輛(含3輛),歷史累計綁定不得超過5個(含5個)不同所有人的機動車。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遵循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
第三條 交通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取得相應等級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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